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四川省成都市
招标单位: 四川海洋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1. 工程名称: 海洋中心项目小区景观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成都市南部高新区原双土村十一组位置,海洋中心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由三栋高层塔楼组成,一期西北角为一栋38层公寓楼,东北角为一栋
31层的商务楼,二期南侧拟建一栋超高层写字楼。一期公寓楼和商务楼总建筑面积
89,000平方米,主体已经完工,进入后期装饰阶段。
2.3 净用地面积:15131.71㎡,绿地总面积:1816.8㎡,绿地率:12%
2.4 招标范围:海洋中心项目小区景观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
2.5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30日历天(景观设计与园林绿化设计同步进行);
2.6 施工工期:投标人根据自身综合能力进行设计、施工,并对投标工期进行承诺,在同等
条件下投标工期(设计、施工)较短的投标人优先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方具有有效审核记录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09年-2011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及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应提供此项证明资料);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为建筑、土木、结构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拟派的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5名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贰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经理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且系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缴费清单及社保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2009年以来具有在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景观、绿化工程)担任拟派职务的业绩;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资料)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除必须按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报名资料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和牵头单位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由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牵头单位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本次设计招标无补偿费用)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递交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及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权力,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⑴ 法人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⑵ 企业简介;
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⑷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⑸ 拟派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历;
⑹ 拟派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设计负责人姓名);
⑺ 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述及的其他证明资料(获奖情况)。
注:以上各项须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报名期限: 2012-06-07至2012-06-15
联 系 人: 邓传琼 小姐
联系电话: (028)8532 2022
联系传真: (028)8532 2162
电子邮箱:amy.deng@neptunehk.com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D座7楼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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